重庆市人大代表黄一峰:营造更好司法环境 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

1月19日,重庆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听取了市高法院、市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后,重庆市人大代表、重庆市中科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黄一峰表示,重庆企业司法环境的明显改善,为民营企业家更加振奋的搞好企业经营提供了充分的动力和保障。

重庆市人大代表黄一峰(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近年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重庆市民营企业家们深切感受到重庆三级法院和检察院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上所做的努力及艰辛付出。”重庆两会期间,重庆市人大代表、重庆市中科控股董事局主席黄一峰提交了《关于营造更好司法环境,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的建议》,建议进一步营造更好司法环境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

黄一峰表示,几乎每一年,重庆的三级法检院都出台了一系列有力政策、采取了一系列扎实举措,特别是之前市高法院出台的《保护市场主体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二十条措施》,大家感受到这二十条措施给民营企业吃了颗定心丸。

近年来,由于受到国际国内包括疫情在内多种因素影响,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减弱三重压力,重庆民营经济在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在司法上主要反映在纠纷多、案件多;恶意诉讼时有发生;企业生产自救举步维艰等问题。

“绝大多数民营企业所涉的纠纷主要就是跟基层法院检察院打交道,用机制、体制保护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进而助推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很有必要。”为此,黄一峰建议,后疫情时期,对困难大型企业的相关案件集中指定法院进行集中管辖,可以降低企业应诉压力、节约司法资源。此外,建议法院在查封、保全过程中,灵活处置,在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同时,也要考虑债务人日常生产经营,以维持公司造血能力,给予企业自救时间,保障企业继续生产,力保市场经营主体。

同时,黄一峰建议构建公检法联动机制,合力打击通过虚假诉讼逃避债务及执行的行为,严肃对待权利受到侵害当事人的举报,建立举报回复机制;并适当加强民事案件立案审查标准,防止恶意诉讼、查封竞争对手,把民事诉讼保全当作实现其商业目的的手段。(记者陈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