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助力重庆高新开发集团成功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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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司债券(第四期)成功发行。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发行期限为3+2年,主体评级为AAA,发行利率3.67%,创重庆地区同期限私募公司债最低利率。本期公司债券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家主承销。

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开发集团”)是依据重庆市委、市政府作出打造“重庆高新区升级版”、建设西部(重庆)科学城的重大决策部署组建的市属国有企业。高新开发集团是重庆市委、市政府建设高新区、科学城的核心开发和建设力量,是高新区直管园内唯一的城市运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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